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6-09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可转债申请文
件的审核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规模及具体投入明细进行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二、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的
审核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规模
及具体投入明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编制了《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四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订符合公
司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编制了《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修订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
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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