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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8-21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速光模块
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 号)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4,224,806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9,999,993.76 元,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8,975,224.66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31,024,76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单位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
   1                                64,696.80                64,696.80 剑桥科技
          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303.20                10,303.20 剑桥科技

                                          1
                合计             75,000.00              75,000.00

      三、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进度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
  1                             64,696.80       35,226.55            54.45%
         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303.20       10,308.42           100.05%
                合计            75,000.00       45,534.97                    /

      四、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本项目原建设周期为 1 年,即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受新冠疫情等不
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
所延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募投项目持续推进,
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12 个月,即项目
建设期延后至 2022 年 4 月。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时各项因
素基础上所作出的估计,若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
应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投
项目尽早实现投资效益。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高速光模块业务发展状况结合内外部环境因
素以及当前项目建设进展的客观实际谨慎作出的合理安排,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
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
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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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就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进展的实
际情况和客观需要,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
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七、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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