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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自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3-08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勇先生、独立董事庞正忠先生及
董事许筱荷女士组成,其中陈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3 位董事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
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以下是报告期间会议召开情况:
     时   间              届 次                            议    案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5 年 2 月 13 日                      3、《关于聘请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4、《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5 年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5 年 5 月 8 日                       1、《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5 年 8 月 21 日                      2、《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15 年 10 月 23 日                      1、《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
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财务等相关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
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
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年
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
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部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较为真
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我们对公司应收账款、募投项目等方面提出了
相应的建议。
     4、对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阅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
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属日常
经营范围,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符合按照监管要求
事先披露的关联交易额度及上限,不存在违规情形。
     5、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建设内控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规范,内部运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
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
相关职责。2016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履
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并切实推进公司持续提高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签署页]




委员签名:


陈 勇:


庞正忠:


许筱荷:




                                                        2016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