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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自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6-06-02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资料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前,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相关议案及资
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锐先生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签署《关
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邦锐先生、许筱荷女士需在相关议
案审议时回避表决。
    2、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


                                                             2016 年 6 月 1 日
    (以下无正文)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庞正忠




陈 勇




朱西产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