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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3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审核、
监督的作用,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关
联交易、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方面工作进行审核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对促进
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就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独立董事曲亮先生、
董事郑连平先生 3 人组成,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周岳江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经过换届选举,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岳江先
生、独立董事余显财先生、董事郑连平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会
计专业人士周岳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会,对
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2020 年 1 月 9 日   管理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议
                                     议案 3、《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议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2、《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议案 3、《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
                                      度的议案》;
                                      议案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届审计委员                        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1 日
会第十五次会议                        议案 7、《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议案 8、《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议案 10、《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议案 1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议案 12、《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议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2020 年 4 月 27 日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会第十六次会议                        案》;
                                      议案 3、《公司 2020 年第 1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2020 年 6 月 10 日   议案 1、《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第十七次会议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2020 年 8 月 24 日
会第十八次会议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 4、《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的议案》。

                                         议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议案 2、《公司 2020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0 年 10 月 29 日
会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议案 3、《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
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且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在年初进行的 2019 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向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
漏报情况,同意将此财务报表提交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保公司审计工作总体上按计划进度进行;审计
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详细审阅,认为该审计机构
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一贯的职业独立性,严格执行了各项审计程序,同意将审计
报告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在年末开展的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
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同意审计机构编制的工作计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
审计程序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充分保持职业独立性。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审部 2020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修改
意见,并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
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项报告进行了审议,通过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
度的监督检查。同时审阅了公司制定的《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
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
陷。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能够更好的有效沟
通,我们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督促各方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
构的工作,合理安排协调好相关的事宜,使得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审计效率。
    (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展,我们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专户
的资金支取、使用情况,并审核了相关的凭证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和管理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
的职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
在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审核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
性、监督和促进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
审计委员会职责,更好的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
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