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担保对象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 全资子公司 2 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 控股子公司 3 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帝特”) 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 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宁波鸿裕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芜湖荣基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融资能力,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根据公 1 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 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预计担保情况: 预计担保额度 序号 担保对象名称 与公司关系 (人民币万元) 1 宁波鸿裕 全资子公司 20,000 2 芜湖荣基 控股子公司 5,000 3 安博帝特 控股子公司 5,000 4 芜湖荣基和安博帝特之间相互担保 控股子公司 10,000 合计 40,000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 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 司使用。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批准额度内办 理相关业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2、法定代表人:刘勇 3、经营范围:汽车减震器及其它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资产总额(元) 449,962,265.52 负债总额(元) 218,978,813.16 银行借款总额(元) 0 流动负债总额(元) 217,224,874.92 净资产(元) 230,983,452.36 营业收入(元) 536,128,103.04 净利润(元) 30,824,325.35 宁波鸿裕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3、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 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 49% 的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资产总额(元) 310,754,820.64 负债总额(元) 54,423,462.83 银行借款总额(元) 0 流动负债总额(元) 49,740,175.65 净资产(元) 256,331,357.81 营业收入(元) 243,519,879.72 3 净利润(元) 41,338,812.86 芜湖荣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3、经营范围:密封件、减振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 模具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 49% 的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资产总额(元) 332,993,743.53 负债总额(元) 304,395,737.99 银行借款总额(元) 0 流动负债总额(元) 293,396,182.09 净资产(元) 28,598,005.54 营业收入(元) 124,340,130.14 净利润(元) -30,987,451.36 安博帝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 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上述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 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宁波鸿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荣基和安博帝特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都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 4 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 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 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正裕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三者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方宁波鸿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荣基和安博帝特为控股子 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宁波鸿裕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 元,为芜湖荣基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81%。 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 0 元。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