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达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2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公司 2020 年度对对
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公正客观的态度,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并审阅公
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担保行为。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2,604.69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82,604.69 万元,均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 57%,无逾期担保。
(3)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对担保的相关
规定,未违反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仔细核对财务报表及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