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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材料: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3-2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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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 0 二 0 年三月三十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 2320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樊黎黎
2.02           庄盛鑫
2.03           周其华
2.04           王岳法
2.05           王秀玲
2.06           李素珍
2.07           刘翰林
2.08           范宏
2.09           王秩龙
3.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樊家骅
3.02           曾广锋
六、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
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
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
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
相关。
    八、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
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
选均视为“弃权”。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二、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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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会议、监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1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编号为:2020-011)。

     鉴于年产 5000 吨 PCB 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已不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发展需

求,且上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较少,本次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公司资产结

构和业务结构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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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届满,因受客观原因影响换届工作延后。公司在

2020 年 2 月 27 日对外发布《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股东和董事会提名樊黎黎女士、庄

盛鑫先生、周其华先生、王岳法先生、王秀玲女士、李素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刘翰林先生、范宏先生、王秩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

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产生公司新一届

董事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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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樊黎黎      女士: 1985 年 4 月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2013 年 3 月任台州汇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庄盛鑫      先生:1985 年 5 月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2014 年 5 月任前海宝润(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任新东方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监。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周其华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5 月生 ,汉族,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光树脂总经理、胶粘剂事业部总监;兼任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监事、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黄岩大爱塑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

     4、王岳法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高中学历,经济师。

历任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

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王秀玲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曾任新东方有限财务经理、财务部长。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

务总监。台州市黄岩亲加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6、李素珍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6 月生,汉族,本科学

历、经济师、人力资源师。曾任公司技术办副主任、总裁秘书,后调入桐乡子公司担任

行政副总兼总裁办主任、首席安全官、党支部书记、公司职工监事。

     7、刘翰林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汉族,硕士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84 年 7 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专业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范宏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汉族,工学博士、教

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杭州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工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学

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

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王秩龙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副教授。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副书记、人文学院副院长、信息工程学院副院

长兼副书记、人文与法学院书记兼副院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

杭州集智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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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届满,因受客观原因影响换届工作延后。公司在

2020 年 2 月 27 日对外发布《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监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讨论,监事会决定提名樊家骅先

生、曾广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附: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樊家骅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生,高中学历。曾任黄

岩油墨化学厂供销科长、东方油墨上海办事处主任、桐乡新东方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

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曾广锋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本科学历。2005

年入职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人事法务专员、总裁秘书,曾任桐乡新

东方行政部部长、计划办副主任、技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