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材料:东方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05202021-05-2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同意聘任庄盛鑫先生担任公
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陆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王新
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二、对《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目的是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
法权益,推动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购买董
监高责任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国良、李若山、朱根林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