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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2-10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0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岛新材料”)。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仅变更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担保数量未发生变化。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青岛新材料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25,566 万元(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120.38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19 年 12 月 6 日,青
岛新材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申 请 开 立 人 民 币 630.94 万 元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与 浦 发 银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CD69012019881213 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
    因原与浦发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69142019280270 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
部分债务已偿还,鉴于票据池额度可滚动使用,将 630.94 万元额度用于编号为
CD69012019881213 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本次担保仅变更主债
权合同,其他担保要素不变,具体如下: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ZZ2941201900000003,担保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止目
前,本合同项下实际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9,672.18 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为青岛新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
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3、法定代表人:秦庆平
    4、成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09 日
    5、注册资本:贰拾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化工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电力生产销售;销售:仪
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7、与本公司关系:青岛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青岛新材料的总资产为
1,652,011,963.97 元 、 总 负 债 为 91,350,134.66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91,350,134.66 元、净资产为 1,560,661,829.31 元、净利润为 5,008,609.38 元。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担保类型:以票据及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
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担保期限: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质押物情况:累计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 9,672.18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
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
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为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
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青岛新材料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25,566
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120.38 万元(含本次担保),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