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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翠微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0-12-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声         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受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
财务顾问,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
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就上市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所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翠微股
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
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
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1
                                  释       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
本核查意见              指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变更组织形式
标的公司/海科融通       指
                             并更名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海科融通 98.2975%股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上市
海淀区国资委            指
                             公司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翠微集团                指   北京翠微集团,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翠微股份股东,系
海淀国资中心            指
                             翠微集团一致行动人
海淀科技                指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科融通控股股东
传艺空间                指   北京传艺空间广告有限公司,海科融通股东
中恒天达                指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科融通股东
汇盈高科                指   北京汇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科融通股东
雷鸣资本                指   北京雷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海科融通股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本核查意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
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淀科技等105名股东所持有海
科融通98.2975%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为70%,现金支付比例为30%。本次
交易完成前后,海科融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海淀科技                   8,954.00          35.0039%                  -              -
其他 104 名交易对手       16,190.50          63.2936%                  -              -
吴静                         335.50          1.3116%           335.50         1.3116%
蒋聪伟                       100.00          0.3909%           100.00         0.3909%
翠微股份                             -              -       25,144.50        98.2975%
         合计             25,580.00             100%        25,580.00           100%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129,767.91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上市公司优先保障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海科融通支付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
公司或标的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进行置换。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
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配套资金未能
实施完成或募集不足的,上市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


                                         3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以201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海科融通
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方法
                             197,900.00       124,631.30   170.10%     收益法
海科融通        73,268.70
                              80,788.86         7,520.16    10.26%    资产基础法
     注:海科融通净资产为经审计的模拟财务报表母公司口径“股东权益”

     根据海科融通的业务特点,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197,900.00万元为
海科融通的最终评估值,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经交易各方
友好协商,海科融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97,900.00万元,按此确定海科融通
98.2975%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94,530.75万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淀科技等105名股东所持有海
科融通98.2975%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为70%,现金支付比例为30%。本次
交易中,各交易对方获取的交易对价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对价=(海科融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海科融通的总股数)×各交易
对方所持有海科融通的股数

     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价×7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
格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
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1股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

     股份对价=发行股份数量(取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
格

     现金对价=交易对价-股份对价

                                          4
       实际支付时,各交易对方取得的现金对价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元,不足
1元的部分由交易对方赠与上市公司。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交易对方获取的股份总对价为136,171.49万元,获取的
现金总对价为58,359.25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方的具体支付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总交易对价
   1          海淀科技            48,490.92      20,781.82        69,272.74
   2          传艺空间            12,222.92       5,238.39        17,461.31
   3          中恒天达             5,415.56       2,320.95         7,736.51
   4            黄文               5,415.56       2,320.95         7,736.51
   5           章文芝              3,790.89       1,624.67         5,415.56
   6           孙瑞福              2,274.53        974.80          3,249.34
   7          汇盈高科             2,166.22        928.38          3,094.61
   8            王鑫               2,166.22        928.38          3,094.61
   9           丁大立              1,895.45        812.33          2,707.78
  10          雷鸣资本             1,624.67        696.29          2,320.95
  11            张丽               1,624.67        696.29          2,320.95
  12           张玉婵              1,592.17        682.36          2,274.53
  13           任思辰              1,516.36        649.87          2,166.22
  14           孟立新              1,294.32        554.71          1,849.03
  15           李凤辉              1,104.77        473.47          1,578.25
  16            田军               1,083.11        464.19          1,547.30
  17           褚庆年              1,083.11        464.19          1,547.30
  18           吴昊檬              1,083.11        464.19          1,547.30
  19            吴江               1,083.11        464.19          1,547.30
  20            赵彧               1,083.11        464.19          1,547.30
  21            陈格               1,083.11        464.19          1,547.30
  22            杨曼               1,083.11        464.19          1,547.30
  23           胡晓松              1,083.11        464.19          1,547.30
  24           侯云峰              1,050.62        450.27          1,500.88
  25           刘兰涛               974.80         417.77          1,392.57



                                         5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总交易对价
 26      李昳           969.38        415.45         1,384.84
 27     冯秋菊          893.57        382.96         1,276.52
 28      高卫           866.49        371.35         1,237.84
 29     李香山          812.33        348.14         1,160.48
 30      凌帆           812.33        348.14         1,160.48
 31     贾广雷          785.26        336.54         1,121.79
 32     张文玲          758.18        324.93         1,083.11
 33     亓文华          758.18        324.93         1,083.11
 34     李桂英          676.94        290.12           967.06
 35      李军           649.87        278.51           928.38
 36     宋小磊          560.51        240.22           800.73
 37      谭阳           546.97        234.42           781.39
 38     张绍泉          541.56        232.10           773.65
 39     杨慧军          541.56        232.10           773.65
 40     丁志城          541.56        232.10           773.65
 41      尤勇           541.56        232.10           773.65
 42     李长珍          541.56        232.10           773.65
 43     朱银萍          541.56        232.10           773.65
 44      李斯           541.56        232.10           773.65
 45      王霞           541.56        232.10           773.65
 46     程春梅          541.56        232.10           773.65
 47     吕彤彤          541.56        232.10           773.65
 48      江中           541.56        232.10           773.65
 49     辛晓秋          541.56        232.10           773.65
 50     庞洪君          541.56        232.10           773.65
 51     毛玉萍          541.56        232.10           773.65
 52      杨薇           541.56        232.10           773.65
 53      张翼           541.56        232.10           773.65
 54      张冀           541.56        232.10           773.65
 55     张艺楠          541.56        232.10           773.65
 56     陈建国          541.56        232.10           773.65
 57      张剑           541.56        232.10           773.65
 58     赵宝刚          541.56        232.10           773.65

                             6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总交易对价
 59     孙东波          541.56        232.10           773.65
 60     冯小刚          541.56        232.10           773.65
 61      刘征           541.56        232.10           773.65
 62      章骥           519.89        222.81           742.71
 63      李琳           487.40        208.89           696.29
 64     宋振刚          487.40        208.89           696.29
 65      王华           487.40        208.89           696.29
 66      钟敏           433.24        185.68           618.92
 67     高秀梅          406.17        174.07           580.24
 68     李宏涛          400.75        171.75           572.50
 69     陆国强          379.09        162.47           541.56
 70      许凯           379.09        162.47           541.56
 71     张宝昆          379.09        162.47           541.56
 72     兰少光          352.01        150.86           502.87
 73      庄丽           270.78        116.05           386.83
 74      于静           270.78        116.05           386.83
 75     邢颖娜          270.78        116.05           386.83
 76      张韦           270.78        116.05           386.83
 77     冯立新          270.78        116.05           386.83
 78     朱秀伟          270.78        116.05           386.83
 79     张小童          270.78        116.05           386.83
 80      张冉           270.78        116.05           386.83
 81      张婷           270.78        116.05           386.83
 82     吴金钟          270.78        116.05           386.83
 83     孙兴福          270.78        116.05           386.83
 84      李岚           270.78        116.05           386.83
 85     吴深明          270.78        116.05           386.83
 86     生锡勇          254.53        109.09           363.62
 87     李宁宁          227.45         97.48           324.93
 88     张灵鑫          227.45         97.48           324.93
 89     李文贵          216.62         92.84           309.46
 90     朱克娣          184.13         78.91           263.04
 91     孙荣家          162.47         69.63           232.10

                             7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总交易对价
  92            黄琼             162.47           69.63            232.10
  93        陈培煌               162.47           69.63            232.10
  94            田璠             162.47           69.63            232.10
  95        董建伟               108.31           46.42            154.73
  96        张晓英               108.31           46.42            154.73
  97            鲁洋             108.31           46.42            154.73
  98        马晓宁               108.31           46.42            154.73
  99        王卫星                75.82           32.49            108.31
  100       董晓丽                54.16           23.21             77.37
  101       鲁建英                54.16           23.21             77.37
  102       鲁建平                54.16           23.21             77.37
  103       鲁建荣                54.16           23.21             77.37
  104       贺雪鹏                54.16           23.21             77.37
  105       靳莉慧                27.08           11.61             38.68
         合计                 136,171.49       58,359.25       194,530.75


    2、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
地点为上交所。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翠微股份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



                                      8
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
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6.53                      5.87
前 60 个交易日                                 6.20                      5.58
前 120 个交易日                                6.07                      5.47


    通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20元/股,不低于上述
市场参考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按照如下公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
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524,144,2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该权益分派实施后,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由6.20元/股调整为6.09元/股。

    4、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9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海淀科技等105名海科融通股东,共计
新增股份数量为223,598,470股。具体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数
  1          海淀科技       79,623,834      54      张冀          889,254
  2          传艺空间       20,070,469      55     张艺楠         889,254
  3          中恒天达        8,892,542      56     陈建国         889,254
  4            黄文          8,892,542      57      张剑          889,254
  5           章文芝         6,224,779      58     赵宝刚         889,254
  6           孙瑞福         3,734,867      59     孙东波         889,254
  7          汇盈高科        3,557,017      60     冯小刚         889,254
  8            王鑫          3,557,017      61      刘征          889,254
  9           丁大立         3,112,389      62      章骥          853,684
  10         雷鸣资本        2,667,762      63      李琳          800,328
  11           张丽          2,667,762      64     宋振刚         800,328
  12          张玉婵         2,614,407      65      王华          800,328
  13          任思辰         2,489,911      66      钟敏          711,402
  14          孟立新         2,125,317      67     高秀梅         666,939
  15          李凤辉         1,814,078      68     李宏涛         658,048
  16           田军          1,778,508      69     陆国强         622,477
  17          褚庆年         1,778,508      70      许凯          622,477
  18          吴昊檬         1,778,508      71     张宝昆         622,477
  19           吴江          1,778,508      72     兰少光         578,015
  20           赵彧          1,778,508      73      庄丽          444,626
  21           陈格          1,778,508      74      于静          444,626
  22           杨曼          1,778,508      75     邢颖娜         444,626
  23          胡晓松         1,778,508      76      张韦          444,626
  24          侯云峰         1,725,152      77     冯立新         444,626
  25          刘兰涛         1,600,657      78     朱秀伟         444,626
  26           李昳          1,591,764      79     张小童         444,626
  27          冯秋菊         1,467,269      80      张冉          444,626
  28           高卫          1,422,806      81      张婷          444,626
  29          李香山         1,333,880      82     吴金钟         444,626



                                      10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数
  30           凌帆           1,333,880     83       孙兴福          444,626
  31          贾广雷          1,289,418     84           李岚        444,626
  32          张文玲          1,244,955     85       吴深明          444,626
  33          亓文华          1,244,955     86       生锡勇          417,949
  34          李桂英          1,111,567     87       李宁宁          373,486
  35           李军           1,067,104     88       张灵鑫          373,486
  36          宋小磊           920,377      89       李文贵          355,700
  37           谭阳            898,146      90       朱克娣          302,346
  38          张绍泉           889,254      91       孙荣家          266,776
  39          杨慧军           889,254      92           黄琼        266,776
  40          丁志城           889,254      93       陈培煌          266,776
  41           尤勇            889,254      94           田璠        266,776
  42          李长珍           889,254      95       董建伟          177,850
  43          朱银萍           889,254      96       张晓英          177,850
  44           李斯            889,254      97           鲁洋        177,850
  45           王霞            889,254      98       马晓宁          177,850
  46          程春梅           889,254      99       王卫星          124,494
  47          吕彤彤           889,254     100       董晓丽           88,924
  48           江中            889,254     101       鲁建英           88,924
  49          辛晓秋           889,254     102       鲁建平           88,924
  50          庞洪君           889,254     103       鲁建荣           88,924
  51          毛玉萍           889,254     104       贺雪鹏           88,924
  52           杨薇            889,254     105       靳莉慧           44,461
  53           张翼            889,254            合计           223,598,470


       5、锁定期安排

       (1)海淀科技

       海淀科技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内,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
义务或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


                                      11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海淀科技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6个月。

    (2)除海淀科技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

    除海淀科技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期限届满后,各业绩承诺方各年在满
足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
务或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可分批解锁所持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当年海科融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各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获得的尚未解锁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各业绩承诺方在满足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确认其无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履行完
毕后,可一次性解锁剩余的股份。

    (3)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

    本次交易前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分别持有上市公司32.83%、29.71%股
权,为一致行动人。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向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若上述锁定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
的,新增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应
当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12
    交易各方约定,由上市公司聘请交易各方认可的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
审计报告将作为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之依据。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
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按其各自在本次
交易前持有海科融通的股权比例承担,并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以现金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形式分别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割日后由其
届时的股东享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按各自持有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四)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
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具体发
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需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3、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3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129,767.91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最终的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
商根据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应计算并协商确定。

       4、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
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规定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5、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129,767.91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支付现金对价                    58,359.25          58,359.25
 2           支付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               80,000.00          71,408.66
                  合计                           138,359.25         129,767.91


       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优先保障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拟自“支
付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中扣除,最终实际用于“支付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
募集资金不超过71,408.66万元。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
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
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1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获翠微集团、海淀国资中心的原则性同意;

    2、交易对方已履行各自有关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参与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预案已获得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已获得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

    6、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及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已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8、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10、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已获得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1、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已获得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12、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

    13、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对海科融通股份转让的批复。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0年12月3日,海科融通办理完毕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及组织形式变
更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

                                  15
执照》。本次交易涉及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已持有海科融
通98.2975%股权。

    (二)验资情况

    2020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769号)。截至2020年12
月3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三)新增股份登记

    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增发的223,598,470股股份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提交了相
关登记材料,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海淀
科技等105名交易对方发行的223,598,47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相关证
券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2月9日办理完毕。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复后至本公告书签署日,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16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
主要协议。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
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标的资产权属、
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上述承
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有关安排,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宜有待办理:

    1、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将在核
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17
    2、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3、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海科融通在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并根据专
项审计结果执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等协议的相关约定;

    4、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变更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事项。

    本次重组上述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重组相
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风险。


九、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
核准;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有效地取得
标的资产并已完成验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
手续已办理完毕;

    3、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登记的过程中,未发生
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

    4、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复后至今,公司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5、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




                                   18
   6、目前,相关各方正常履行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协议
约定或承诺的情形;

   7、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1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蒲   飞                  张钟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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