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2021-02-1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第一章 原则
第一条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致力向本
公司的股东(以下简称“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有意投资人士)提供均衡
及容易理解的本公司资料。
第二条 本公司的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应负责:
(一) 与股东持续保持对话及鼓励他们与本公司积极沟通;及
(二) 建立股东通讯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及定期检讨本政策以确保其
成效。
第二章 目的
第三条 本政策旨在:
(一) 提升与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有效沟通;
(二) 鼓励股东积极与本公司建立密切关系;及
(三) 促使股东有效地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利。
第三章 沟通渠道
第四条 公司通讯
(一)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公司通讯”乃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
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下
列文件:(a)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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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
通函;及(f)委派代表书。
(二) 本公司的公司通讯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登载。
(三) 公司通讯将以中、英文版本(或如获许可,以单一语言)按照香港上市
规则的规定适时向股东及非登记的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提供。
(四) 股东及非登记的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应有权选择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中
文或英文)或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印刷本或透过电子形式)。
第五条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告及其他文件
本公司应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于香港联交所网站适时登载公告(就内幕消息、
企业行动及交易等事宜)及其他文件(例如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第六条 公司网站
(一) 任何登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本公司资料或文件亦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www.joinn-lab.com)的“投资者关系”栏目内。
(二) 其他关于本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策略、企业管治及风险管理的资料亦
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第七条 股东大会
(一) 本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是本公司与股东沟通的首要平台。
(二) 本公司应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向股东提供在股东大会上建议的
决议案的相关资料,所提供的应是合理需要的资料,以便股东能够就建议的决议案作
出有根据的决定。
(三) 本公司鼓励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或在他们未能出席大会时委任代表出席及
于会上代表他们投票。
(四) 在合适或需要的情况下,董事长,其他董事会成员、董事会辖下委员会
的主席或其委任的代表,以及外聘核数师应出席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回答股东
提问(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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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股东查询
(一) 关于持股事项的查询
股东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公司的中国大陆主要营业地点的董事会办公室(就内资
股股东而言),或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就 H 股股东而言)
作出有关持股事项的查询:
(1)本公司位于中国大陆的主要营业地点及联系资料为:
中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 号
(2)本公司的 H 股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地址及联系资料为:
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二) 向董事会及本公司查询关于企业管治或其他的事项
一般而言,本公司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的查询。本公司会向股东及投资人士提供
指定的电邮地址及查询热线,以便他们提出任何有关本公司的查询。
注:股东的资料可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须被披露。
第九条 其他投资者通讯平台
投资者/分析员简布会、本地及国际巡回推广会、媒体访问、为投资者而设的推广
活动,以及投资者及业界专题研讨会等将于有需要时举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条 本政策将于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日起开始生效。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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