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31 公司简称:上海沪工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沪工 603131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睿 贾雪莲 电话 021-59715700 021-59715700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 电子信箱 hggf@hugong.com hggf@hugong.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1,697,931,185.06 1,618,601,439.38 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11,449,986.74 1,223,501,487.30 -0.9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1-6月)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9,394.31 -24,948,787.17 125.17 营业收入 356,225,329.41 367,414,425.59 -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59,267.33 25,326,158.34 27.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9,016,112.78 21,164,785.69 37.1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 2.37 增加0.2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06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舒宏瑞 境内自然人 32.86 104,500,000 0 无 舒振宇 境内自然人 19.81 63,000,000 0 无 缪莉萍 境内自然人 6.81 21,651,000 0 无 上海斯宇投资咨询有限 境内非国有 5.91 18,792,900 0 无 公司 法人 许宝瑞 境内自然人 5.85 18,592,769 17,614,202 无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 国有法人 2.42 7,691,652 0 无 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任文波 境内自然人 0.81 2,566,687 2,319,018 无 武汉中投华建创业投资 其他 0.58 1,840,490 1,840,490 无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冯立 境内自然人 0.58 1,833,511 1,737,011 无 陈坤荣 境内自然人 0.50 1,604,433 1,519,95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舒宏瑞与缪莉萍系夫妻关系,舒振宇 为舒宏瑞与缪莉萍之子,舒振宇持有斯宇投资 30%以上 的股份;冯立系许宝瑞配偶的弟弟。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过去的半年中,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对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但受益于公司对各项经营计划 的落实,智能制造和航天业务两大板块均得到稳步有序的推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6,225,329.41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3.05%;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32,359,267.33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27.77%,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毛利率有所增加及财务费用有所下降。 1、智能制造板块方面 在智能制造板块方面,公司继续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大对数字化 焊机、智能化焊机、机器人焊接成套系统、激光焊接与切割系统、工业控制、智能工厂、工业物 联网、工业大数据与远程控制等领域的投入,以及在相关产业链上的拓展。推出了拥有专家数据 库、全波形控制、可拓展群控、专机接口、机器人数字接口的系列产品,还推出了智能焊接与切 割云平台(群控系统),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实现工艺监管、生产监管、过程监管、 数据监管等功能,并可实现生产成本的精确统计,焊机使用管理和焊接工艺的严格控制,提高用 户企业整体管理水平。2020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基建”范围,涵盖了包括人工智能、 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在内的信息基础设施,与公司多年来相关业务板块的布局相 契合。在销售上,公司继续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继续紧跟国家“一带一路”的倡议,加快拓 展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加强沪工全球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占有率,并充分发挥产品的进口替代 效应,进一步开拓和挖掘更具深度的国内市场。在生产上,公司积极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在苏 州太仓投建的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已建成投产,公司现有生产场地紧张的情况将逐步得到有效缓解。 在研发上,沪工技术实验室已获得国际权威机构授权实验室的认证,公司还将继续加强研发设施 国际标准的升级,充分发挥实验室经济。在人才储备管理上,将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和中高级技 术人才加入沪工的团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充分利用 ERP 系统、SRM 供应商协同平台、CRM 客户 关系管理系统、HRM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MES 制造执行系统等。在提升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入 推行“八个全面”工作理念:即全面预算、全面考核、全面审核、全面 6s、全面看板管理、全面 培训、全面服务和全面信息化。 2、航天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航天业务订单饱满,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在继续深耕主业,开展航天飞行 器结构件及直属件的生产、装配和试验测试服务,以及其他相关航天产品的生产设计的同时,公 司还进一步参与了外贸出口型号航天器的设计研发,以及生产加工、装配和试验测试工作,实现 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公司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在订单饱满产能吃紧的情况下,为了满足进一 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在江西南昌建设航天装备制造基地,其中一期首批用于航天飞行器及配套产 品的生产制造的 200 亩投资用地已基本建成,这将有效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为公司进一步 的发展奠定基础。在商业卫星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报告期内成功参与了多颗卫星的生 产任务,以及卫星相关零部件的生产研制任务,得到了用户单位的赞扬与嘉奖,为后续的业务开 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 会【2017】 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 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主要影响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15 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提供的单位价值较低的弧焊 设备等产品通过直销经销销售的,一般以移交商品、经对方简单验收,并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机器人、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工装及夹具等非系统集成产品,通过直销进行销售的, 以移交商品并安装调试合格,经客户签字确认,并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机器人配套的工装夹具 需要系统集成的项目及航天研制服务项目;根据项目执行的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 其具体确认方法为:项目完工百分比按项目已完成或达到的项目主要工序或验收节点的预计完工 进度进行确认;根据确认的项目完工百分比来计算项目累计确认收入与成本,具体计算:累计确 认收入=项目合同金额×项目完工百分比,累计确认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项目完工百分比。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变更后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为: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 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 时点履行,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按合同价格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 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履约进度且已经履行了规定的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按合同规定 的节点合理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当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 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 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根据上述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期初 数据进行调整的项目见下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金额 存货 63,254,712.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5,356.19 资产合计 64,740,069.16 预收款项 -17,688,999.86 合同负债 99,561,466.85 负债合计 81,872,466.99 未分配利润 -13,008,058.82 少数股东权益 -4,124,339.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132,397.83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