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康惠制药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2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友帮”)。
陕西友帮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友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9,500 万
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5,749.9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陕西友帮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及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陕西友帮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
提供不超过 2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2-013、2022-025 号公告)。
2022 年 6 月 15 日,陕西友帮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拟向北京银行借款 9,5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医
药中间体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起五年。公司与北京银行签
署《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与借款金额一致,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山东友帮的股东来新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按其
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6MA6Y74R698
3.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11 日
4.注册地: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陈庄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
6.法定代表人:来新胜
7.注册资本:3600 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
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持股。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216,668,591.95 195,200,392.33
负债总额 196,981,295.38 179,420,571.10
净资产 19,687,296.57 15,779,821.23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12 月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8,159,077.18 447,884.96
净利润 1,057,508.64 -7,197,936.81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陕西友帮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友帮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山东友帮 51%股权,来新胜持有山东友帮 49%股权。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适用于单位客户固定资产贷款)
借款人: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借款金额:人民币 9,500 万元
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 5 年
贷款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产 500 吨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贷款本金偿还计划:每半年分期还本,第一年不还本;第二年上半年还本
200 万元、第二年下半年还本 500 万元;第三年上半年还本 1000 万元、第三年
下半年还本 1500 万元;第四年上半年还本 1500 万元、第四年下半年还本 1500
万元;第五年上半年还本 1500 万元;第五年下半年还本 1800 万元,
利息偿还计划:按季定日(每季度末月 21 日)付息。
2、《保证合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债务人:陕西友邦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人民币 9,5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玖
仟伍佰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
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来新胜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陕西友帮应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
代偿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金额为人民币肆仟陆佰伍拾伍万元整)以
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孙公司陕西友帮为加快推进医药中间体一期项目全面投产扩产,向北
京银行申请 9,500 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符合其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该
笔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项目投产扩产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项目快速实现
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陕西友帮目前经营正常,无逾期债务,资信状况较好。本次担保是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其项目建设、日
常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况。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
险可控。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融
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本次担保风险
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8,549.95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