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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龙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琳女士主持,出席会议
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授予
日,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
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或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作出的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5 名调整
为 144 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80 万股调整为 274.55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份额
由 256.75 万股调整为 251.3 万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的相关规定,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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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或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以 2016 年 4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1.3 万股限制
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附件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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