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10-25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计划减持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尔果斯汇信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信投资”)持有深圳市汇

        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45,602,000.00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0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根据汇信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的承诺,汇信投资本次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11,400,500.0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 2.51%。由于股东自身资金计划,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的

        6 个月减持期内(下称“本减持期”),汇信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11,400,5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 2.51%的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霍尔果斯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

汇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由深圳市迁入霍尔果斯市,企业
                                   1
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变更成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企业)。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东汇信投资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45,602,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

(三)该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

持计划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汇信投资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数及比例

    根据汇信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本次可减持股份数量

为 11,400,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2.51%。由于股东自身资金计划,汇信投资

在本减持期内拟减持不超过 11,400,50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 2.51%的股份,拟减

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其中,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22,712,917 股;如采

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 9,085,166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
4,542,583 股;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

超过 9,085,166 股。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汇信投资承诺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汇发国际、汇信科技、惠邦投资、朱星火、汇持科技、

杨奇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汇信科技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5%,在满足上

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朱星火、杨奇志,高级管理人员龙华、邓耿淳、廖崇清、柳

玉平,原副总经理赵书来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

(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
                                     3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

股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6 个月之后(不含第 6 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

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

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

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公司监事颜彦、王营,员工冉锐、陈小祥、叶金春、石钱松、袁啸、

凌伟、吴飞、李华飞、钟华、陈尚平、熊晓亮、郝洁、陈伟、吴健毓、谢创伟、

黄兴、胡术华、李蔚、张素艳、郁新华、杨孟达、皮涛、廖英杰、李文昱、田浩

伦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2)在其在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份;如果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6 个月之后(不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后
                                   4
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前

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汇信投资及通过汇信投资间接持有汇顶科技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

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根据股东自身资金计划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汇信投资根据自身资金计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汇

信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汇信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汇信投资的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汇信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计划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