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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7-30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
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陈奇俊等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
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97,945 股;2、
一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及 2018 年连续两年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C,其所有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此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441 股。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7.99 元/股,因公司已实施 2017 年度
及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 0.6 元/股及现金分红 0.5 元/股,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 46.89 元/股。
另,公司在进行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时,上述需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的股份的现
金分红款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暂由公司代为管理,根据以上情况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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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本次回购支付的价款为 47.39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5,992,781 股减少至 455,877,39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55,992,781 元减少至 455,877,395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
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王乐圆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
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
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45,097 股。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8.04 元/股,因公司已实施 2017 年度
及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 0.6 元/股及现金分红 0.5 元/股,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 46.94 元/股。
另,公司在进行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时,上述需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的股份的现
金分红款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暂由公司代为管理,根据以上情况综合计算
后,本次回购支付的价款为 47.44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5,877,395 股减少至 455,732,29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455,877,395 元减少至 455,732,298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
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2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D 座 8 楼
   2、申报时间:2019 年 7 月 30 日起 45 天内(9:30-11:30; 13:30-17:00(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晓华、王丽
   4、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5、传真号码:0755-333388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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