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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08-24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我局对你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未履行审议程序
    你公司于2015年和2020年2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你公司设立的与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关的专项账户未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不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第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规定。
    (二)募集资金置换不规范
    你公司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涉及金额816.28万元。该置换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未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亦未按要求予以披露。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十条规定,
同时涉及事项未按要求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三)未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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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017年3月,你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存在不
同项目间交叉混用情况,涉及金额合计1,590.28万元,均已在当年完成整改。上
述专户资金混用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五条规定。
    (四)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披露不规范
    一是未对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循环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获取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明确同意意见并予以披露。二是未披露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循环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事项。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同时涉及事项未按要求披露,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此外,现场检查还发现你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个别重
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缺失部分参与人员签字;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签字不全等公
司治理方面的问题。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及《上市
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综合你公司对涉
及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对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并将充分
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及全体管理人员也会加强法律法规、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等的学习与内部宣贯,进一步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意识,持续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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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及内幕信息的管控;切实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持续发展。
    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向投资者深表歉意,并将按照警示函的要求,认真进行整
改,在规定期限内向广西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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