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5-1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鄢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
任温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林秀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吴建
伟先生、徐洪胜先生、江建斌先生、姚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我们认
真审阅了鄢标先生、温玄先生、林秀松先生、吴建伟先生、徐洪胜先生、江建斌先生、
姚志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以上七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以上七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以上七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我们认为,他们具备所
聘职位的履职能力,均能够胜任所聘职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鄢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温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林秀松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吴建伟先生、徐洪胜先生、江建斌先生、姚志强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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