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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803,304.22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80,330.42 元后,加上母公司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23,300,533.02 元 , 期 末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净 利 润 为
333,923,506.82 元。
    鉴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
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
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各药企经营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市场
竞争更加激烈。公司须加大研发投入、关注并购机会,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储备,
降低对单一产品的依赖程度,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
    三孩政策的实施,妇幼保健重视度提升,民营妇产科医院具有差异化服务特
点,更能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公司将持续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院
的综合竞争力,从而能更进一步吸引患者就诊,为患者提供更可及的优质医疗服
务。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未来将坚持“医+药”双轮驱动的战略,推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
    在眼药板块,公司将紧密把握眼药需求稳步增长的发展机遇,加快营销改革,
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打造新的运营模式;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和丰富
眼科产品结构。在普药板块,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快速打开市场,
提高产品销量。
    在医疗服务板块,公司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标准化运营体系;同
时,推进泰州医院二期工程建设,打造重点学科,向区域民营妇儿医院龙头的目
标迈进。
    鉴于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
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
利润为333,923,506.82元。鉴于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规划均需要现金支持,本次
拟不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中的可支配资金将用于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前期
投入及公司药品研发和对外投资。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
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
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