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16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德创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以 1 元的价格
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猛先生,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合理
化配置公司资源,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固废危废业务。交易协议按照主体平
等、自愿原则订立,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
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长勇:
杨忠智:
李俊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