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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德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2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
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分别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1 年度(以
下简称“报告期”),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独立董事
杨长勇先生和董事赵博先生组成,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任主任委员。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21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第四届审计委
员会由独立董事吕岩女士、独立董事杨长勇先生和董事赵博先生组成,独立董事
吕岩女士任主任委员。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季根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1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季根忠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吕岩女士、独立董事季根忠先生和董事赵博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吕岩女
士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
    7、《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1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签署<筹建绿色低碳研究院之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现场考察等途径,积极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督促内部审计部门按
照工作计划执行,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 2021 年各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也不存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积极沟通,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提高审计
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计划执行,推行公司审计工作圆满完
成。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审查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
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
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公司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
勉尽职,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督促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规范与提升,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吕岩:




    季根忠:




    赵   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