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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龙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罗玉龙先生、陈雅卿女士、罗力成先生、黄红亮先生、杜道
峰先生、张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会提名余卓平先
生、陶胜文先生、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以及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
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该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具备履行董事、独
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陆 继                 付于武                  黄惠琴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