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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26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并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
关材料,我们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18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
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立生、李旗号、顾其荣
                                                       2018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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