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 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泉 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新泉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985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58,298,5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元 58,631,500.00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99,667,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395 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等制度的情形。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 异。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2017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46.29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41.0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经济 5020229000323658 2017-3-13 300,000,000.00 282,710.77 活期 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999010303210818 2017-3-13 150,000,000.00 36,026.56 活期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501012300791806 2017-3-13 49,667,000.00 25,144,143.74 活期 公司丹阳支行 合 计 - - 499,667,000.00 25,462,881.07 - 2017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461.49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 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966.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461.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461.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本年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目 分 变 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4) 现的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如有) =(2)/(1) 效益 化 (3)=(2)-(1) 技术中心与 2018 年 12 不直接产 试验中心升 否 4,966.70 4,966.70 2,461.49 2,461.49 2,461.49 0.00 100.00 否 月 31 日 - 生效益 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 不直接产 否 30,000.00 3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 否 金 生效益 偿还银行贷 不直接产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 否 款 生效益 合计 — 49,966.70 49,966.70 37,461.49 37,461.49 37,461.49 0.00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项目均按计划进行。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 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泉股份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泉股份公司募集 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新泉股份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 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新泉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谢吴涛 韩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