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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08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18 年 7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2.12 元/股调整为 15.44 元/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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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丁明超已离职,同意公
司以回购总价款 216,200.00 元(即以激励对象丁明超认购限制性股票金额扣除其
已享有的现金分红)回购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
续。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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