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08-28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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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555 号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志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下修正“新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介绍会议有关事项,推举检票人、监票人;
(2)逐项宣读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3)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4)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5)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6)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7)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8)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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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向下修正“新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3 号文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开发行
了 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5 亿元。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90 号文同意,公司 4.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泉转债”,债券
代码“113509”。
根据《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新泉转债”存续期间,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新泉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
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时(2018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 A 股收
盘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低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的 80%(25.34 元/股×80%=20.272 元/股)的情况,已满足“新泉转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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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促进可转债转股补充核心资本,降低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
公司长期发展,2018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新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建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条款修正“新泉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
整)。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新泉转债”的
转股价格(25.34 元/股),则“新泉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向下修正“新泉转债”的转股价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
请予以审议。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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