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0-05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6,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汇利丰”2020 年第 602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8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 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6 月 6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1 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63 天产品,具体 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2020 年 8 月 31 日,上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 4,00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 20.16 万元, 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 本次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实际收回理 序 产品类 认购金额 理财起 理财终 预期年化收益 合作方名称 产品名称 财收益(万 号 型 (万元) 始日 止日 率 元) 交通银行 1.35%(低档收 2020 年 2020 年 交通银行股 蕴通财富 结构性 益率)-2.92% 1 4,000 6 月 29 8 月 31 20.16 份有限公司 定期型结 存款 (高档收益 日 日 构性存款 率)(年化)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2,695,31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74.4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273,957.4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2 币 633,726,016.91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到位,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3518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号 年产 650 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 全资子公司 1 59,748.00 46,000.00 板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杭州华正 2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7,372.60 公司 合计 78,748.00 63,372.60 -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6,000 万元对杭州华正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724 号《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杭州华正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结 产 产 参考 预计 是否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构 序 受托方 品 品 收益 年化 收益 构成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金额(万 化 号 名称 类 期 类型 收益 (如 关联 元) 率 元) 安 型 限 率 有) 关系 排 结 中国农 “汇利丰”2020 3.15%/ 构 保本 业银行 年第 6025 期对公 年或 85 1 性 6,000 20.96-44.01 浮动 - - - 否 股份有 定制人民币结构 1.50%/ 天 存 收益 限公司 性存款产品 年 款 3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 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 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杭州华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向农业银行购买“汇利丰”2020 年第 602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汇利丰”2020 年第 602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期限:85 天 币种:人民币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委托认购日:2020 年 9 月 1 日 产品起息日:2020 年 9 月 3 日 产品到期日:2020 年 11 月 27 日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 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欧元/美元汇率 :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 5 点 之间,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美元汇率的报价,具体数值以农业银行公布的信息 4 为准。 观察期:产品起息日至产品到期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 2 点之间。 参考区间:欧元/美元汇率(S-0.1077,S+0.1077)。其中 S 为产品起息日北京 时间上午 10:00 彭博 BFIX 页面欧元中间价(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计息方式:一年按 365 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计算。 产品收益说明:(1)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 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 3.15%/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 管理费 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 3.15%/年。(2)如在观察 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 为 1.5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 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 的净收益率为 1.50%/年。 投资人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结 构性存款实际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 2 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实际派发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 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 拆借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 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结构性 存款,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内,公司财 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 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5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农业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1,113.68 300,220.33 负债总额 165,842.18 157,85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4,274.15 142,360.53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33.90 13,486.26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杭州华正本 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金额为 6,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期末(2020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 11.80%,不 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 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理 财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 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 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 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七、决议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31,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5,000 - - 5,000 2 结构性存款 4,000 4,000 20.16 - 3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13.94 - 4 结构性存款 7,000 7,000 14.52 - 5 结构性存款 8,000 - - 8,000 6 结构性存款 5,000 - - 5,000 7 结构性存款 7,000 - - 7,000 8 结构性存款 6,000 - - 6,000 合计 47,000 16,000 48.62 31,000 7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1.74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3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000 总理财额度 35,000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