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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邦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30  

						公司代码:603188                                                公司简称:亚邦股份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常州市临江化工
     有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亚邦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连云港市
     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
     公司、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2.2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8.2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染料产品和环保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监督
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销售风险、工程项目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
免本年度对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因此,未将公司在2018年度内收购的新增控股子
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及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
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等,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错报      ≥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2.5%≤错报<利   <利润总额 2.5%
                                            润总额 5%


说明:
上述指标以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对应指标为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公司认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的其他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说明:
财务报告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公允性。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可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05%<直接损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能造成的直接财    的 0.5%                  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的 0.05%
产损失金额

说明: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由公司审计委员或其委托机构评估。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受到轻微处罚;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
                  (3)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公司认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为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
财务报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且公司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采取整改措施。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事项不构成实质影响,不
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且公司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采取整改措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及有关制度,进一步
完善内部控制实施工作,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组
织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2019 年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
情况,继续强化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公司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和管控水平,切实控制投资风险、业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许芸霞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