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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邦:关于公司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进展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
                           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
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连云港化工园区管委会”)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
2017 年 9 月 11 日、2018 年 2 月 9 日、2019 年 10 月 9 日签订了《投资合同》、《投
资合同补充协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二》、《投资合同补充协议三》。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2017 年 9 月 12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和 2019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公司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亚邦股份关于公
司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7-045)、《亚邦股份关于公司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投资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亚邦股份关于公司与江苏连
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4)
    二、投资合同的进展情况
    根据《投资合同》约定,公司已向园区管委会预付 5000 万元土地保证金 ,
《投资合同补充协议三》中约定“如园区未能在补充协议三签署后两年内完成项
目土地‘招、拍、挂’工作,则园区管委会应在 30 日内将保证金返还公司”。连
云港化工产业园区近年因省、市化工行业提升整治要求长期处于整改阶段,江苏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印发〔2020〕94 号文件《省政府关于加
强全省化工园区集中规范管理的通知》,将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定位为化工
集中区,集中区内要求不能新建和改扩建《投资合同》所列项目。基于上述因素
等影响,园区管委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土地“招、拍、挂”工作。《投
资合同补充协议三》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到期,且根据协议约定,连云港园区
管委会应在 2020 年 11 月 8 日前退还保证金,公司已向园区管委会申请退还 5000
万元土地保证金。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园区管委会退还的保证金,公司
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敦促园区管委会尽快退还土地保证金,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