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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3-05-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烟台亚
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精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要
求,对亚通精工相关股东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6 号)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09 元,并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
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召明、焦显阳、焦扬帆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为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收盘,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29.09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
期安排及相关承诺,上述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原股份锁    现股份锁
  名称/姓名         与公司关系        持股方式
                                                 (股)       定到期日    定到期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焦召明                            直接持股   38,333,456   2026.2.16   2026.8.16
                     人、董事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焦显阳                            直接持股   17,692,364   2026.2.16   2026.8.16
                 人、董事、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焦扬帆                            直接持股   17,692,364   2026.2.16   2026.8.16
                 人、商务部总监助理
莱州亚通投资中
                      公司股东        直接持股    5,166,234   2026.2.16   2026.8.16
心(有限合伙)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相关股东已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时出具的承诺,就公司股价存在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事项自愿延长 6 个月股
份锁定期。公司相关股东延长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
份锁定承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
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