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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山欧派: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的进展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0-077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 120 万套木门项目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和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 120 万套木门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山欧派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年产 120 万套木门项
目的公告》(2020-071 号)。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欧派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20)(永川区)第 57 号)。

    一、合同概述

    重庆欧派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签署
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20)(永川区)第 57
号)(以下简称“本合同”),出让宗地编号为 YC2020-SJ-C01-03/02、C01-04/02、
C01-05/02、C01-06/02, 宗地总面积为 294,662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294,662 平方米。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 6 号

    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为:YC2020-SJ-C01-03/02、C01-04/02、C01-05/02、C01-06/02。

    2、宗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为 294,662 平方米。

    3、宗地位置:YC2020-SJ-C01-03/02、C01-04/02、C01-05/02、C01-06/02。

    4、宗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5、宗地交付日期: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1 年内。

    6、宗地出让年限:50 年(按宗地交付之日起算)。

    7、出让价款: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35,360,000 元(大写:叁仟伍佰叁拾陆万元整)。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付清。

    四、合同主要条款

    1、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
备案的金额人民币 75,800 万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
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2、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永规资条件(2020)
0055)。其中:

    建筑总面积:441,993 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1.50 不低于 1;

    建筑限高:40 米;

    建筑密度:不低于 40%;

    绿地率:不高于 10%;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其他条件以永规资条件(2020)0055 号为准。

    3、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
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 7%,即不超过
20,626.34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 30,939.51 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
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4、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交地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 30 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
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本合同的签订将扩大公司现有生产基地,通过增加重庆生产基地的
布局,更好地辐射西部市场,减少运输半径,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同时
扩大公司现有产能,丰富公司现有产品体系。

    此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合同的另一当事人形成
依赖关系。

    六、风险提示

    1、重庆欧派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若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开工
建设及相关审批手续,相应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土地使用权可能将被出让人收回或承担违约金等责任。

    2、土地开工建设还应取得政府部门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环境评估等审批
手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