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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丽家居:广发证券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2022-12-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丽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爱丽家居”)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爱丽家居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VC 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38

号《关于核准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爱

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774,00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67,853,301.83(不含税)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06,146,698.17 元,上述

资金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到位,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苏公 W[2020]B0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1,108                  51,108
          PVC 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
  2                                                 15,795                  15,795
          项目
     3      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12,061                      3,711.67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00                              -
                       合计                                      100,964                  70,614.67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已累计投资金
               项目                                                项目进度         剩余投资金额
号                                 投入金额            额
         PVC 塑料地板生产
1                                      51,108        50,029.79             97.89%        1,078.21
           基地建设项目

         PVC 塑料地板生产
2                                      15,795         6,451.99             40.85%        9,343.01
         线自动化建设项目

          研发总部大楼建设
3                                     3,711.67        3,750.97         101.06%                    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合计                    70,614.67       60,232.75         85.30%           10,421.22

    注: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投入3,750.97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本金投入3,711.67万元,
该项目产生的利息投入39.3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0日,“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
金50,029.79万元、“PVC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6,451.99万元、“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750.97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使用状态时间
            PVC 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
    1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化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
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受新冠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使
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
不利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在上述多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出于谨
慎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
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
况,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
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
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PVC 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
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
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PVC 塑料地板生产线自
动化建设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丽家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通过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
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爱丽家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鑫                 孟晓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