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7-04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对章程条款做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7-045 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7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4: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 888 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
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