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礼兴)2018-02-12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积极出席2017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得
到了有效的保障。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和投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16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6 次。公司召
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
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参加了 5 次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就子公司对外投资相
关事宜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建议。
2017 年度本人参加了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人才培养提拔、内部管
理人员任命提出建议。
2017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推选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提出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按照《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就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 2017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6
年度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公司以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于公司
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关于全资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等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聘任总裁、副
总裁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公司子公司拟
投资设立盈进环球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公司全资子公
司拟合资设立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公司关于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公司发行可转债等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公司以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联系实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深入了解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努力发挥
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
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利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发展
壮大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戴礼兴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