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青英)2018-02-12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董事:
本人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积极出席2017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得
到了有效的保障。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和投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16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7 次;公司召开
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1 次。由于本人是年中获提名当选独立董事,所以
实际参加次数少于公司相关会议次数。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
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
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参加了 3 次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推选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收购聚力实业持有的中驰化纤 25%股权、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17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就推选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公司关于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公司发行可转债等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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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参加了新凤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公司以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
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
理情况。
五、日常沟通的情况
本人保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
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特别关注有关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制度与决策,积极参加公司重大会议讨
论,了解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以及执行效果。在全面了解公司各项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意见和建议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作为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经济效益,关注利润构成
及其影响因素。积极关注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特别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
及时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财务报告的因素并提出建议。
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遵照上市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关注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程青英
2018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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