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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林格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 亿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2,1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发行价格 17.56 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
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18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8,052.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45.18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2017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9,615,009.45 元。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使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号                                             用规模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
1                                15,000.00     15,000.00   14,992.00
      司改扩建项目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     1,600.00    -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3,557.55    9,745.18    9,391.6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8,000.00    -

     合计                         46,621.29    34,345.18   24,383.68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

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

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中信证券也就此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支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12 个

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