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工程渠道业务,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 财务资助对象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了质押担保,财务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黄丽萍、唐勇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