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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 100,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委托理财产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使用
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将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截止,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
增值。
    (二)投资范围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
                                    1/3
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策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年11月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人员签署相关
业务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
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尽量选择低风险或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
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
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
    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

                                  2/3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时,审
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该事项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
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的投资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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