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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 20 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8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
  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60,229,245.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
  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0]336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度
                                                                     (含存款利息)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年产 120 万平方米    181,891.39           176,022.92               76,332.29
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
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同意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审议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实际业务发展
和营运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
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