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发股份:松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9-24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基
于独立判断,就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财务
资助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目前资金市场供给比较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控股股东为支持公
司的经营运作和发展,在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
需任何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
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柳杰、徐俊雄、程宁伟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