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和其关联方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红土”)、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淄博创新”)分别持有大业股份 14,820,000 股、2,600,000
股、2,080,000 股,合计 19,500,000 股,占大业股份总股本的 9.38%。
上述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深创投持有南昌红土 10%股权,深创投持有淄
博创新 28.57%股权。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深创投、南昌红土及淄博创新本次拟通过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2,0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减持期间:如通过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任意连续 90 天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深创投、南昌红土及淄博创新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4,1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
间:如通过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任意连续
90 天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 圳 市 创 新 投 资 5% 以 上 非 第 14,820,000 7.13% IPO 前取得:14,820,000
1
集团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股
南昌红土创新资
IPO 前取得:2,600,000
本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5%以下股东 2,600,000 1.25%
股
公司
淄博创新资本创 IPO 前取得:2,080,000
5%以下股东 2,080,000 1.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 拟减持
减持 减持方式 股份来
称 数量(股) 期间 价格区间 原因
比例 源
深圳市创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18/12/20 ~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 自身资
不 超 过 :
新投资集 6,240,000 过:3% 2,080,000 股 2019/3/20 发行前持 金需求
团有限公 股 大宗交易减持, 有的股份
不 超 过 :
司 4,160,000 股
南昌红土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18/12/20 ~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 自身资
不 超 过 :
创新资本 2,600,000 过 : 2,080,000 股 2019/3/20 发行前持 金需求
创业投资 股 1.25% 大宗交易减持, 有的股份
不 超 过 :
有限公司 2,600,000 股
淄博创新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18/12/20 ~ 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 自身资
不 超 过 :
资本创业 2,080,000 过:1% 2,080,000 股 2019/3/20 发行前持 金需求
投资有限 股 大宗交易减持, 有的股份
不 超 过 :
公司 2,080,000 股
说明: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深创投、南昌红土及
淄博创新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深创投、南昌红土及淄博创新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
公司总股本的 2%,出让方、受让方在 3 个月内需遵守相关减持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即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4 日。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大业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公司所
持发行人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当持有股份超过5%的股份时,若本公司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
持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本公司所持股份的100%,且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
行人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深创投、南昌红土及淄博创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深
创投、南昌红土及淄博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
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创投、南昌红土及淄博创新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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