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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业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业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本次回购预案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开披露的《大业股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含 22.00 元/股)。
 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272,72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的股票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中
 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
 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
   2019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2 月 21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3:30-16:30;
   2、申报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辛兴镇大业股份综合办公楼五
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200
   联系电话:0536-6528805      传真:0536-6112898
   联系人:牛海平、张岚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 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