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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3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
计 237,7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苏州
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权小锋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
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
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书》。
    2、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公布了《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已超过 10 天。在公示
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同日
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
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 2018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公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为 348 人、
授予价格 14.49 元、授予数量为 2,763,900 股。
    7、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此次
解锁 101.73 万股股票。
    8、    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 237,750 股股票。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1、    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规定“激励对象因
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继续保留截
止该情况发生之日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其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
销。
    2、    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马兴发、罗伟凯等 34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7,750 股。
    3、    回购价格
    根据《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第十三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里相关规定,公司进行
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
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
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涉及权益分派分红
部分不做调整。则本次涉及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49 元/


                                   3
股。

   三、      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按目前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70,036,624 股变更为 169,798,874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9,019,324    -237,750        128,781,574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017,300                     41,017,300
       总计:                 170,036,624                    169,798,874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原
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
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马兴发、罗伟凯等 34 名人员已
离职,根据《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原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对
马兴发、罗伟凯等 34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
计 237,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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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律
师意见,认为:赛腾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均已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
宜所引致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

   八、   备查文件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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