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赛腾股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1 年 5 月 17 日,赛腾股份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 (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9,244,756 股,扣减公司拟回 购注销股份 75,3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460,146.40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黄玉国、夏炎等 9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 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020 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赵全景、周哲等 9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9,28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总的分红金额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应 分配股数为准。基于上述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需要实施差异化权益分 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74,917,842.27 元,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 321,464,688.12 元,本年 度提取盈余公积 5,297,984.94 元,分配现金股利 98,580,291.8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92,504,253.63 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9,244,756 股,扣减公司拟回购注销股份 75,300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460,146.4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 75,3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因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为 182,006,398 股,扣减公司拟回购注销股份 75,3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 为 181,931,098 股。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拟派发现金红利 118,255,213.70 元 (含税),已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份 75,300 股不参与本次分配。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赛腾股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已离职员工不再是公司激励对象,对于已离职 但未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为 182,006,398 股,扣减公司拟回购注销股份 75,3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81,931,098 股,已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份 75,300 股不参与本次分配。 (1)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2)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 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181,931,098×0.65÷182,006,398≈0.6497 元/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中每股现金红利方案,实际分派 的现金红利为 0.65 元/股。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如前收盘价格为 20.92 元,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按照扣除已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份的股份数 181,931,098 股为基数进行分 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0.92-0.65) +0]÷[1+0]=20.27 元 /股。 若按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 182,006,398 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0.92-0.6497)+0]÷[1+0]=20.2703 元 /股。 (4)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0.27-20.2703)|÷20.27=0.0015%,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 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小于 1%,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回购办法》、《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