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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6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赛腾精密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 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 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4.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
全公司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5. 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并同意按照《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授予 335 名激励对象 911.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段进军、陈来生、曾全
                                                  日期: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