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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铁应急: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2023-03-30  

                             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 第 332A004669 号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铁应急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2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铁应急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铁应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2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华铁应
急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铁应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
铁应急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
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向一名发行对象累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股 票 125,000,000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4.80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759,433.9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91,240,566.09元,
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54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1,240,566.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


                                              1
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1,240,566.09元。

    (2)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29,526.39元,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29,526.39元,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11月注销。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591,240,566.09元,尚未使用的
金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8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6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与上述银行陆续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截止日余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备注
                                                                 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357950100100422230            0.00   已注销
               杭州临平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3310010230120100229281        0.00   已注销
               杭州良诸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636819898                     0.00   已注销
               公司杭州朝晖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3301040160021692465           0.00   已注销
               科技支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本公司                                201000316568430               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丁桥支行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3月29日,海通证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3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124.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24.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24.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                    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                          (1)                     (2)                   (4)=(2)/(1) 态日期                           大变化
                                        有)                                                                      (3)=(2)-(1)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0      59,124.06      59,124.06    59,124.06      59,124.06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