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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力医疗:中信证券关于维力医疗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1-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维力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维力医疗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
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29,632,2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99,442,298.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27,358.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并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
 1                                                  13,354.86         13,354.86
        建设项目
 2      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851.44         12,801.44
 4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5,787.94           5,787.94
                    合计                          40,994.23         39,944.2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92,814,940.16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计算。购买
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
构,产品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
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
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得质押,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
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本次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
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
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维力医疗本次以不超过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
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