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10 公司简称:巍华新材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加强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政策及号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之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巍华新材 603310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安立 / 电话 0575-82972858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 / 发区北塘东路8号 电子信箱 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142,754,500.24 2,794,618,242.49 1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13,605,039.37 2,434,247,329.35 7.3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631,096,444.44 876,236,256.77 -2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6,593,594.99 329,152,362.54 -46.3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5,062,677.00 323,110,966.45 -45.8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2,581,836.93 230,407,186.09 -64.1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00 15.39 减少8.39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8 1.27 -46.4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8 1.27 -46.46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境内非 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 51.03 132,180,000.00 132,180,000.00 无 0.00 人 境内非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 20.56 53,250,000.00 53,250,000.00 无 0.00 人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 其他 3.47 9,000,000.00 9,000,000.00 无 0.00 料基金(有限合伙) 境内自 阮国涛 2.96 7,660,000.00 7,660,000.00 无 0.00 然人 境内自 吴江伟 2.89 7,480,000.00 7,480,000.00 无 0.00 然人 境内自 吴顺华 2.70 7,000,000.00 7,000,000.00 无 0.00 然人 境内自 阮静波 1.70 4,410,000.00 4,410,000.00 无 0.00 然人 境内非 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 国有法 1.31 3,400,000.00 3,400,000.00 无 0.00 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潘强彪 1.27 3,300,000.00 3,300,000.00 无 0.00 然人 境内自 金茶仙 1.16 3,000,000.00 3,000,000.00 无 0.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瀛华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51.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明 吴江伟、吴顺华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控制公司 51.03%股份表决权,吴江伟直接持有公司 2.89%股份,吴 顺华直接持有公司 2.70%股份,吴顺华之配偶、吴江伟之 母亲金茶仙直接持有公司 1.16%股份。同时,吴顺华、吴 江伟、金茶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吴江伟、吴顺华直接和 间接以及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 57.78%股份表 决权,吴江伟和吴顺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闰土股份直 接持有公司 20.56%的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根据闰土股份公告,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阮加 春和阮吉祥为闰土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