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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海环境: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4-01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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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5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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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 点 15 分

                至 2020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5 点 00 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金海环境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四)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六)现场股东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七)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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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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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

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

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

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大会秩序、提高大会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

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

股东大会会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

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或

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进

行发言。

    5、大会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询问,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

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若股东的询问与议题无关,或涉

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权益,大会主持人和有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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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公司章程》,

普通决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董事、监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委

托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处打“√” 。不选、多选或涂改,视为弃权。

    8、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

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9、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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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将“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

期由 2019 年 12 月延期至 2021 年 3 月,同时,缩减“年产 3,500 万平方米高端

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保留 5,000 万元用于原项目,变更剩余

的 10,158.5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实际变更金额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时的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

产生的利息净额为准)用于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5,000 万元用于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剩余 5,158.5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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